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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诚团结提升城市形象 有序停车共创文明交通——致榆树市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
[来源: | 作者:info_1 | 日期:2019-10-21 08:05:37 | 浏览次]

为全面提升榆树城市形象,打造洁净、畅通、文明的宜居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即日起榆树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开展城区静态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禁止在人行横道上停车。

  二、禁止在交叉路口及距离交叉路口50米以内路段停车。

  三、禁止在公共汽车站、加油站、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四、禁止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禁止城市公交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六、禁止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

  七、禁止在施划的停车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临时停车。

  八、禁止不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明确允许停放的车辆类型、方向和时间停放机动车,或者车身超出停车泊位。

  九、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段停车时,车头要向外向马路方向有序停放。

  榆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上述9种违法停车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遵章守纪,让我们联起手来,一起打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创和谐美好家园。

 

 

                                               榆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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