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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123
[来源: | 作者:info_1 | 日期:2021-10-18 08:45:29 | 浏览次]

10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报告2例核酸检测阳性病例,该2人近日行动轨迹复杂,曾旅居甘肃省嘉峪关市,鉴于此,为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要立即排查甘肃省嘉峪关市、陕西省西安市来(返)榆人员,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9日以来甘肃省嘉峪关市、10月15日以来陕西省西安市来(返)榆人员必须****时间主动到所在村(社区)报备,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甘肃省嘉峪关市,陕西省西安市,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福建省厦门市、莆田市,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榆后****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少聚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就地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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