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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来源: | 作者:info_1 | 日期:2019-12-27 14:04:25 | 浏览次]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抓好作风建设。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作廉洁从政表率。

  二、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紧绷思想作风之弦,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收送****烟酒、天价茶叶、珠宝玉石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注重联合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资源,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管的隐形变异问题,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检查。坚持执纪从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83623213;83623731。

 

 

 

 

 

                                                             中共榆树市纪律检查委员

                                                               榆树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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