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申请的公告
[来源: | 作者:info_1 | 日期:2019-09-05 09:40:31 | 浏览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2019年1月21日(含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退役士兵,从9月5日开始受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地点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申报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和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调配证(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4.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低保证、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缴费证明。
特此公告。
榆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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