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公告 >> 正文
关于受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申请的公告
[来源: | 作者:info_1 | 日期:2019-09-04 08:39:45 | 浏览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2019年1月21日(含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退役士兵,从9月5日开始受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地点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申报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和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调配证(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4.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低保证、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缴费证明。

  特此公告。

 

                                                       

                                                      榆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4日


责任编辑:info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