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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关于2018年榆树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补助的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info_1 | 日期:2019-09-03 08:33:18 | 浏览次]

按照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榆树市2018年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制定后,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和榆树市财政局积极组织运作实施了该项目,积极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和培训指导,项目完成后,成立了由榆树畜牧业管理局和榆树市财政局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参与申报的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补助单位进行了实地核实、验收,后又经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单个补助超10万元的进行了****验收,我市共有18家建窖单位、42家秸秆饲料制作单位和8家微生物制剂购置单位验收合格,将得到长春市秸秆饲料化利用补助资金297.8782万元(详见验收汇总表)。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天,自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9日结束,如对此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榆树市财政局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3747738。

  附件:1、微生物菌剂使用

     2、青黄贮制作

      3、青黄贮窖建设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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