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长政公组[2019]1号)省、长春市有关要求,为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形成榆树市2019年8月份政务公开公开领导小组评估报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依据《榆树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榆政公组〔2019〕1号)文件,确定考评范围如下:
(一)政府序列(33个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联社、市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分局、****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榆树调查队、市气象局。
(二)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30个单位)
育民乡、红星乡、八号镇、弓棚镇、太安乡、先锋乡、五棵树镇、刘家镇、闵家镇、秀水镇、大坡镇、保寿镇、黑林镇、土桥镇、新立镇、大岭镇、新庄镇、于家镇、泗河镇、青山乡、延和乡、恩育乡、城发乡、环城乡、华昌街道、培英街道、正阳街道、城郊街道、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环城工业集中区。
二、评估内容
1.组织推进情况;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4.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5.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
三、评估方式
评估主要采取监控评估对象门户网站的方式,对其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依法、准确、客观、公正、及时评估,梳理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评估时限
限定于2019年8月20日前在榆树信息港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评估分析
评估中看到,机构改革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寿镇、太安乡等几个部门政务公开栏发布的全面,并且按照考评方案要求,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乡镇(街)政务公开栏中内容不全,希望乡镇(街)工作人员按照《榆树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要求,及时更新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附:
2、榆树市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2019年8月份政务公开评估统计表。
榆树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9年8月30日